受委托,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3日上午10时至11时(延时的除外),在中拍平台上(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拍卖企业: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对下列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内容如下:
一、拍卖标的:永嘉县上塘镇望江南路1号非居住用房四年六个月租赁权,出租面积:406.55㎡,规划用途:非居住,首年租金起拍价:38053元,竞买保证金10000元。
注:租金一年一付,第二年开始租金每年以上一年租金为基准价上浮1%。
二、承租条件:
1.与浙江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公司及其下属分公司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或其它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或个人,谢绝竞租,也不得以其它单位或他人名义参加竞租,一经发现取消竞租资格或解除合同。
2.不得用于开KTV、网吧等娱乐场所,不得用于开宾馆。
3.必须符合消防部门及烟草行业有关出租房安全管理规定。
4.承租人必须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5.承租人不得经营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易产生环境污染的产品。租赁期内,未征得出租方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改变房屋原有结构及用途;擅自改变的,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承租人在承租后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堆放于出租房内。
7.租赁期间不得进行商业明火作业。如需烹饪须提前做好安全防护举措。
8.承租方获得承租权后,必须于收到承租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签订房屋租赁协议,否则视为放弃承租权。
9.租赁期满后,该房产将重新组织公开招租。承租方若无法重新取得承租权,必须无条件撤出相关人员及物品,在租赁期内的所有装修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0.租期内承租人须自费配齐消防设备并无条件配合出租方对于物业的安全要求并配合履行出租物业内安全隐患的整改。
如招租人违背以上要求,出租方有权利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三、竞买人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
四、标的咨询、展示时间与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17时(工作时间)接受咨询;展示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11月12日17时(工作时间);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五、本次竞拍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拍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网络增价式拍卖;增价幅度:伍佰元或整倍数。
七、报名及保证金有关事宜:
1.竞买人需以报名登记证件名称事先在中拍网络平台上进行实名注册,完成实名注册后需在2024年11月12日17时前到对应的标的页面报名参拍,逾时将无法报名。
2.竞买人在对应的标的页面报名参拍后,需在2024年11月12日17时前向指定账户缴纳该标的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人仅在中拍平台上该标的页面报名参拍而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指定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本公司不予开通网络竞价手续。
3.本公司给予开通网络竞价手续后,竞买人应对竞拍号码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竞拍号码和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承诺: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以及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网络竞买人承担,网络竞买人放弃因此类情形要求拍卖人及平台运营方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凭租赁合同原件向本公司申请退回保证金,本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八、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凭保证金交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及公章)到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签署《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承租人)须于拍卖成交之日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单位名称:浙江省烟草公司温州市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温州分行营业部;银行账户:33001623535050019123-0026)付清首年租金及履约保证金10000元。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金额的1.5‰(详见中拍平台首页-收费规则);平台系统会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使用费订单,买受人通过线上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
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公司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咨询电话:0577-88878901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1号国际会展中心一期二楼3号馆温州拍卖行
温州拍卖行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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